此“驾校”位于庆云县石佛大街999号,已存在一年多的时间。这里既不是正规驾校,也无驾校教学使用的黄牌教练车。但很多学员都来此练车,主要是练习科目二,收费还要比其它驾校高许多,其原因是,此处场地与考试场地几乎一模一样,改装后的私家车里面,不仅副驾驶装上刹车装置,还装了模拟考试软件,如倒车压线提示等,打出的广告语是:“只要来此练车,考试一次保过”。

(图为学员正在场地练习所使用的车辆)
采访中北极海新闻客户端还得知,来此场地练车的学员,都是一个人练习,没有教练在副驾驶上陪同,而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:(一)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;(二)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、暂扣的人驾驶的。
学员驾驶私家车,不论场内还是上路,都是无证驾驶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驾校的练习用车,都应是黄牌照带有“教”或“练”字样的营运车,而这家所谓的驾校为何拿私家车当教练车呢?这是因为,从2013年起,国家商务部联合公安部等多家部门,出台了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,此规定中,私家小型车没有报废时间,而如出租车及驾校所用的营运车,到了八年时间必需报废。
《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》也规定,使用非教学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活动的,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,对机动车每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。

(图为停靠着的练习车辆)
针对此问题,北极海新闻客户端采访了庆云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,对方的回答是“这种情况是明令禁止的,但他们只负责考试不负责处罚”。而负责管理和处罚的庆云县交通局运管科,在听完记者所提出的问题后,表示会尽快前去调查此事。如果属实,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,本客户端将关注此事。(记者 思远)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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